加快培育天使投资,积极助力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18-05-12 21:07:50]
 

易蓉 桂荷发[1]

摘要: 天使投资为早期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雪中送炭”, 对创业者“授之以渔”,有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快培育本土天使投资,积极助力创新创业,本文提出了四个建议:(1)出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基于现有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天使投资发展;(2)创建天使投资人协会和赣商天使投资论坛,夯实线下交流平台,抱团发展本土天使投资业;(3)与现有双创平台合作,构建良性的天使投资发展生态圈;(4)出台配套政策,营造积极、高效、开放、公平的天使投资发展环境。

 

 

一、天使投资在创新创业中的作用

天使投资是运用自有资本,专门投资于种子期或创始期企业,以期获得高额回报的股权投资行为。天使投资者通常是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的富有的自然人,天使投资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也可以通过公司形式或合伙企业形式来进行。

与风险投资一样,天使投资不仅为企业提供股权资本,还为企业提供多种价值增值服务。与风险投资不一样的是,风险投资是机构行为,而天使投资是个人行为;风险投资用的是他人的钱,而天使投资用的是自己的钱。天使投资是个体投资行为,具有投资阶段偏早、投资风险偏高、投资成本偏低、投资决策偏快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其优势。

天使投资在创新创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为企业早期融资“雪中送炭”。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越是早期阶段,风险越大,融资越难。在企业最需要资金,在企业最弱小时期,天使投资的到来对初创企业来说犹如天使下凡一般。2016年美国共有7750家创业企业获得691亿美元风险投资,这些企业创造了37万就业岗位。其中,天使投资和专注于早期的风险投资占比达到了44%,提供了307亿美元的股权资本。天使投资在企业成长链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对创业者“授之以渔”。天使投资者信奉创业成功在创业者,选定创业团队后,不仅给创业者以资金支持,而且运用自己的经验、专长和资源,教授创业者如何管理企业直至成长为成功的企业。三是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一项高技术的产业化,通常要经过四个阶段:技术酝酿与发明阶段、技术创新阶段、技术扩散阶段以及工业化大生产阶段,天使投资通常在前两个阶段就开始进入,使有潜力的科技创新得以快速市场化和产业化。

二、我省天使投资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省天使投资发展的现状

1.本土天使投资机构破土而出。目前有三家天使投资机构在本省注册成立,其中2014年成立的共青城无极道青创服务有限公司,为APP团队提供孵化支持,上线以来已经有109个项目完成了融资,融资金额过亿。2016年,由南昌市政府发起成立中国(南昌)虚拟现实天使创投基金,目标规模10亿人民币,专项用于VR/AR产业孵化和创投发展。

2.初创企业获得天使投资资金支持。根据对已注册天使投资机构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江西省从天使投资机构所获投资案例数为19例,投资金额为2.63亿元,天使投资对我省创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

3.省内配套政策支持天使投资发展。近两年来,国家及各地方政府颁布了多项天使投资相关支持政策。201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指出要:统筹安排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快设立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加大对初创企业支持力度。2016年2月,江西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提出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并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入赣发展,并逐步落实到实处。

(二)我省天使投资发展的主要问题

1.我省天使投资的活跃度不足。目前我国天使投资活跃地区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发达省市。清科私募通的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天使投资机构投资案例数7465,投资总企业数5365,总投资金额达到1154.18亿元,平均投资金额1745万元。上述活跃省份所获投资金额占71.78%,北京最为集中,在33.55%以上。江西省的天使投资案例数偏少,投资金额偏小,天使投资不活跃。

2.我省本土天使投资主体匮乏。天使投资主体一般分为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个人,目前两类天使投资主体都集中在上述活跃省份,具有较强的区域偏好,呈现出严重的区域失衡,我国已界定身份的天使投资人一半以上活跃在中关村。全国各地设立的天使投资俱乐部、协会、联盟等交流平台已经超过50家,而来自江西本土的天使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数量少,活跃度低。

3.天使投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省内出台的支持政策都是原则性的,缺乏操作性,现实中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二、发达省市天使投资发展的经验借鉴

近年来,国家已经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从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营造良好的环境等方面鼓励和引导天使投资发展。各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也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举措。

1.出台管理办法,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释放社会资本对创新创业的支撑潜力。2012年,江苏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天使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每年公开江苏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天使投资机构库拟入库机构和拟支持项目。2014年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均提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发展天使投资的系列政策。2015年到2016年,重庆市、天津市、武汉市、杭州市、苏州市、河北省等先后发布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本地天使投资发展。

2.落实天使投资税收政策,加大优惠和奖励力度。税负过重是我国天使投资人面临的最大困扰,天使投资人以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天使投资,公司以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时以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江苏省在落实国家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对采取合伙制形式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对采取合伙制形式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对股权转让免征营业税。地方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或委托管理机构高层次人才的奖励,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由天使投资机构所在地同级财政可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50%给予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额。对天使投资机构高层次人才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机构所在地同级财政可按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合伙制天使投资机构中个人合伙人上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20%的部分,其地方留成部分由机构所在地同级财政可全额给予奖励。

3. 落实天使投资备案管理。2009年的《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天使投资人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办法对天使投资人的资格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规定,也是国内天使投资人的首个备案文件。2013年的《宁波市天使投资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天使投资人实施备案管理。2015年的《海淀区关于天使投资信息登记的操作指引(试行)》提出:构建符合天使投资发展规律和要求的服务体系,以自愿登记为原则,建立天使投资信息库。合肥市、上海市等多地政策均对天使投资实施备案管理,规定只有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4.制定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天使投资敢投、多投科技型小微企业。2016年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在上海之前,江苏省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按照天使投资的实际投资额的30%设立风险准备金,天使投资机构在实际完成投资三年内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从给予的风险准备金中补偿,其中30%由省天使引导资金承担,20%由地方配套资金承担,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江苏省天使引导资金风险补偿最高金额300万元。

三、加快培育我省天使投资的若干建议

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创业示范街等创新创业平台已超200家,配套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创新创业势头良好。发展壮大天使投资,将有利于突破创新创业的融资瓶颈,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出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基于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天使投资发展。

借鉴发达省市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经验,出台省级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统筹现有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设立天使投资引导母基金,支持在我省设立专门面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基金)。天使投资机构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对其实行备案管理。对完成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从风险补偿、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方面鼓励和支持天使投资发展。

2.创建天使投资人协会和赣商天使投资论坛,夯实线下交流平台,抱团发展本土天使投资业。

以协会或俱乐部形式存在的天使投资组织,为天使投资人提供了线下交流的渠道,有利于寻找到更多的资金和项目。依托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建非营利的天使投资组织或协会,为天使投资提供交流和合作平台,制定行业标准,构建天使投资培育体系,提供公共政策建议,为会员提供投资资源与帮助等。创办赣商天使投资论坛,引进外地赣商,唤醒本地赣商,吸引省内外赣籍高净值人士,抱团发展本土天使投资业。

  3.与现有双创平台合作,构建良性的天使投资发展生态圈。

依托现有双创平台,携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协会,形成创新创业企业、双创平台、天使投资聚集互动的生态圈。在这样的生态圈中,好的项目可以找到靠谱的天使投资,天使投资可以联手双创平台,扩张自己的投资能力。在这样的生态圈中,可以进一步发展股权众筹模式,拓展天使投资的资金来源。

4.出台配套政策,营造积极、高效、开放、公平的天使投资发展环境。

一是要对天使投资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二是要制定和落实天使投资税收优惠与奖励政策;三是建立天使投资风险准备金,对天使投资发生的投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在政策支持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亲和清政商关系,形成高效、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联合培养天使投资人才。



[1]江西财经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江西省科技经济决策融合软科学研究基地。资助来源:江西省科技经济决策融合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2016RKJD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661011713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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